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10-18来源:本站原创点击:706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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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对县委提请的人事事项依法进行任免、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按照程序设立工作机构8个,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4个:县人大民族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4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中共姚安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姚安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扛牢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

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时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更好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发挥人大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县委具体工作安排,努力把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专题调研,不断在对标对表县委重大决策中推进人大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积极的行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一是积极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参与脱贫攻坚普查、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落实蜻蛉清淤保洁、卫生县城网格化管理等中心任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主动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议题调研和审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解决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及时做好机关搬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县委号召,支持县城规划实施全面,于2020年7月1日搬迁至文兴路,及时办理移交资产手续,为打通思源实验学校至环城南路断头路,作出了人大机关应有出贡献。三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善于从政治上,大局上看问题,在认真做好内部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会议核酸检测要求,常委会动员机关全部力量,协调联防联控责任单位,发挥基层代表作用,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挂包落实社情复杂、居民分散的光禄镇8个村(居)委会,多次深入与疫情突发地相连的梯子、吴海和新庄村委会排查疫情,沉着应对指挥,尽职尽责坚守防控一线,善始善终完成防控任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四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大比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大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标兵,在去年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今年争创州级文明单位喜获成功,推动县人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打造“互联网+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和“代表联络室”互联互通、一室多用,阵地建设走在全州前列为标杆。在去年年我县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代表履职平台信息化工作水平,实现县乡村三级代表活动阵地联网互通,一室多用。其他6大项15小项主责目标,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领衔事32项,已按进度全面完成。

二、全面履行人大工作职能,增强服务大局的实干担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等方式,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发展。一年来,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7次,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项,依法作出了审议意见19个,决议决定3个。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视察3次,专题调研2次,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督察1次。

围绕经济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培产业,增财源,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财源培植和财源建设、民营经济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的意见》的情况报告,并组织人大代表对专题询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就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抓项目投资和招商引资,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落实各项稳增长措施,促进全县经济呈现平稳较快发展势头。

围绕民生福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9年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变更、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调整、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二是全力助推精准脱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整合资源,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大产业培植力度,夯实稳定脱贫基础。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强化稳定脱贫支撑”4条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常委会领导认真履行挂钩帮扶责任,带领机关干部职工倾心助力挂点联系的6个贫困行政村的贫困人口顺利脱贫,特别是疫情期间,坚定走产业扶贫发展的路子,全力帮助扶贫联系点做好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变地创业、就近就便务工,把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各级人大代表主动担当脱贫攻坚普查任务落实,充分汇聚全县决胜脱贫攻坚的磅礴力量,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是稳步推进污染防治。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环境保护、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督察。就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污染防治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姚安,坚决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另外,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食品安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对我县医疗卫生及防疫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就“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发展、加强传染病防治、社会力量开办医疗机构、大健康产业发展、简化手续,方便群众”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提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夯实基础,提升医技能力和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医防融合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5条专题询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有效推进了全县医疗卫生及防疫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交通、文化旅游、产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对我县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在督促检查中强化对相关议题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了一批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有效促进“六稳六保”工作,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件,办理州人大交办的信访件2件,有效地督办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围绕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和监督体系,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邀请法律顾宣讲《民法典》、《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支持县人民政府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搭建和提升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建设,强化工作举措,推进平安姚安建设,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贯彻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围绕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先后批准了2019年财政决算、批准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县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其中任命10人,免职8人。接受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辞职3人,接受州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辞职1人,补选州人大代表1人,组织9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1人向宪法宣誓,着力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进为民服务的履职担当

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重视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和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邀请86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与议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各种履职活动。强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使县“人大代表之家”、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和村委会(社区)“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室”互联互通,一室多用,发挥阵地聚合作用,适时多形式组织代表开展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延安等地外出学习培训,组织696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和新修订的《选举法》。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适时跟踪督察检查,99件议案建议已经解决域部分得到解决的有63件,占63.6%,已纳入规划和部门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7件,占27.3%,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有9件,占9%,满意率、面商率、回复率均达100%。

四、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展现新时人大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压实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常委会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委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切实推进“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准则》《条例》等各项规定,注重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煅炼。坚持不懈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制度和要求,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转变工作作风,以点带面,营造县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廉洁干事氛围。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按照政治过硬,领高强的要求,加强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的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州人大、州委组织部组织的能力素质培训班,参加外出培训6人次,实现机关党员进党校轮训全覆盖。强化干部的实践锻炼,通过下派驻村、交流轮岗、上挂学习等方式增强工作能力,建设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在人大干部中持续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季度考核,重在比,突出拼,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着作用,激励人大干部担当作为。

加强意识形态舆论宣传。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配置专门的党员活动、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等会议室,建设机关党建文化长廊、廉政文化长廊、精神文明长廊、绿色景观长廊,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创新宣传方式,研究制定信息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姚安人大信息网、微信公从号、姚安人大杂志等平台,加大工作经验宣传交流,组织人大法治艺术团,创作排练演出花灯歌舞小邑拉花,表演唱、坝子腔、莲花落、数来宝、花灯小戏、小彝剧等节目,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疫情防控、代表工作、文明创建、爱国卫生、民法典。积极向省州媒体推荐投稿,一年来,省级用稿3篇,州级用稿33篇,县级用稿206篇。

常委会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等6项工作调研、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滇中引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对《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进行执法检查,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征求意见等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指导,对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协调配备专门的会议室,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夯实了代表履职平台,更好发挥县乡人大整体功能和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3,095,637.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5,637.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1,973,457.11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整体搬迁,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480,000元对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3,515,449.13元。其中:基本支出9,972,644.84元,占总支出的73.79%;项目支出3,542,804.29元,占总支出的26.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支2,562,151.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整体搬迁,对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支出增加。二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政策性增资、离退休人员病故善后抚恤金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72,644.84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24,933.4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办公楼整体搬迁,机关办公费、水费、电费、门卫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政策性增资、离退休人员病故善后抚恤金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抚恤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9,121,199.72元,占基本支出的91.46%。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1,445.12元,占基本支出的8.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2,804.29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337,218.49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整体搬迁,对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支出增加,其中:办公楼修缮工程资金支出2,210,826.80元、新征附属设施用地0.1214公倾,土地出让金支出269,173.2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98,097.61元;人大会议400,206.68元;代表工作342,000元;招商引资2,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5,449.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支2,562,151.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整体搬迁,对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支出增加。二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政策性增资、离退休人员病故善后抚恤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97,12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转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人大事务10,994,625.47元,包括:行政运行7,454,321.1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98,097.61元、人大会议400,206.68元、代表工作342,000.00元。商贸事务-招商引资2,5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3,67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53,686.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2,372.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614.48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32,90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03,489.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9,417.94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1,7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511,74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元,支出决算为68,276.72元,完成预算的6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621.72元,完成预算的6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55元,完成预算的38.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党委实施细则,坚持厉行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0,063.81元,增长-2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549.81元,增长-2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4.00元,增长-6.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党委实施细则,坚持厉行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621.72元,占88.79%;公务接待费支出7,655.00元,占11.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621.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621.7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依法监督,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6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人大到我县开展代表视察、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的公务接待;招商引资客商到我县商务考察的公务接待;州内县市人大常委到我县学习交流的公务接待;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挂点联系扶贫村委会到县人大汇报对接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445.12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06,230.22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整体搬迁,对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机关维修(护)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门卫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四级调研员公务员车改补贴提高标准,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9,520,344.86元,其中,流动资产182,765.84元元,固定资产8,778,259.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59,32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0,630.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9,808.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520344.86

182765.84

8778259.02

7337633.8

1085969

 

354656.22

 

 

55932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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